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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州东南部,距省会昆明320公里,距州府蒙自59公里,距国家级开发口岸河口95公里,是通往东南亚、南亚各国的重要门户,也是历史上南方“古丝绸之路”的途径地。屏边县境内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倾斜。南溪河、新现河、那么果河纵贯全境,由于河流的切割,地貌形成了“四河三山六面坡”的总体结构,地形极其复杂,高山横亘连绵,“V”型谷较多,山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00%,最低海拔154米、最高海拔2590米,境内生态环境优越,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7.1℃,总降雨量1671.1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9%,年总日照1288.3小时,森林覆盖率68.3%,林木绿化率69.8%。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蕴藏着古老而珍稀的野生植物188科3619种,其中属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的115种;各种动物35目111科555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25种。拥有大黄藤、红豆杉、石斛等珍稀生物资源,并已实现了规范化、规模化种植,2009年被认定为云南省20个“云药之乡”县市之一。

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单位”“中国天然氧吧”“全国搬迁工作成效明显县”“2021年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及“省级文明城市”“云南省美丽县城”“云南省特色小镇”“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突出县”“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县”等殊荣。县委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近年来,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在爱绿、护绿、增绿、用绿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相关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地方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体系,县、乡(镇)等分级设立林长,确保林长制工作全面顺畅运行。全县80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15个大责任区709个网格化管护单元,由15名县处级领导担任县级林长,分片负责。全县共设立各级林长177名,其中:县级林长17名、乡(镇)级林长80名、村级林长80名;制定印发《屏边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屏边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令》、《屏边县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等文件;设置林长制公示牌89块,全县各级林长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林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国土绿化规划。把造林绿化空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用好特色乡土树种,统筹各科室因地制宜推进扩绿增绿,营造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增绿”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县、乡(镇)、村绿化水平质量;坚决落实保护为主的工作总要求,开展林(草、湿)地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护绿”行动,守住生态红线,倡导全县林草人积极主动,厚植绿色思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推绿化美化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力推进森林督查。强化统筹力度,攻坚克难深入推进以“三个全覆盖”即森林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为主题的森林督查及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林草系统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整治,有效遏制破坏林草资源开垦、蚕食林地现象的发生,平稳收回林地、恢复植被。

四是繁荣发展生态产业。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思路,明晰工作职责,以局属科室林业站和生态修复科牵头实施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和林果初加工为重点,结合新一轮实施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项目,大力实施林果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全县“十百千”工程提质增效。着力将屏边县经济林母本园打造为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高标准生态示范园,为全县改良枇杷新品种打下坚实基础,并由县林草局牵头推广嫁接160亩新品种白肉枇杷;同时着力探索油茶、湿地松等新兴林草产业,重点关注林下中草药等林下种植养殖产业,做到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确保优质产出,形成规模效应,让老百姓真正端上“生态碗”,吃上“绿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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